市民在中华遗嘱库北京服务中心抄写遗嘱。中华遗嘱库供图
【记者观察】
编者按
刚刚过去的清明节,人们纷纷以自己的方式追缅亲人、寄托哀思。身处网络时代,每个用户都留下了大量在线记录,对于逝者的亲友而言,如果能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继承此类“数字遗产”,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故人音容难再觅、只能“空堂坐相忆”的悲伤,增添一份温暖,留住一份记忆。
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让虚拟财产的继承有法可依。南京等一些地方也尝试开发“数字化生命遗产库”,为逝者转化并永久保存相关数字化信息资料。今天,如何看待数字遗产的意义与价值?怎样通过立法等方式正确回应数字时代的虚拟财产等继承需求?记者与您共同关注。
“云端”生活时代,互联网承载着许多“数字移民”“数字原住民”的生活足迹、思想轨迹、情感印记。随着现实生活与网络世界越来越密不可分,有人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去世后,他的虚拟财产、数字账号、网络足迹等该如何处置?这些数字遗产能否被继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施行及社会各界的相关探索,答案正在逐渐显现。
1.生者与逝者之间的“数字化纽带”
在32岁扬州基层公务员蔡骁(化名)的抽屉里,一个钥匙形U盘静静地躺了三年之久。U盘里存放的,是他堂妹生前的照片。
“妹妹因为车祸意外去世,人是一下子没的,家人情感上都接受不了。”蔡骁说,“得知消息后,我赶到重庆取回了她的一些遗物,拷了一些她存在云盘中的照片。”对亲人们来说,这个U盘不仅储存着逝者的数字遗物,更装着沉甸甸的不舍和思念。
数字遗产联结生者与死者的形式,还有很多。
一帧一幕,让美好过往永驻心间。2019年,南京市开发了“数字化生命遗产库”,将逝者生前的简历、文字与影像等转化为数字化信息资料,通过云空间技术永久保存。这种方式可用于大众追缅英烈、表达哀思,也为普通人提供“人生传记”数字化服务。
一言一语,书写深沉的爱意与思念。2008年,无锡电视台主持人魏笑不幸因车祸去世,她的父亲魏开诚含悲续写女儿的新浪博客“丛中笑”,这一写就坚持了十多年,文中满是对爱女的怀念与诉说……
网络时代,每个用户都留下了大量在线记录,甚至塑造了虚拟世界的“数字灵魂”。在许多人看来,如果亲友能通过合法渠道与这些线上遗产再次联结,用以缅怀追忆,无疑是温暖人心的。
然而,不同看法也现实存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成素梅提示:“以数字化形式让逝者的音容笑貌保留下来,乃至在元宇宙中与亲人重新会面等形式,也可能加重继承者的痛苦,必须全面考虑。”
2.网络平台的温情纪念与“继承困局”
2020年年底,B站(哔哩哔哩)平台上线纪念账号功能。在取得离世用户的直系亲属确认和同意后,该账号会被列为纪念账号,下方出现灰色小蜡烛及文字:“请允许我们在此献上最后的告别,以此纪念其在哔哩哔哩留下的回忆与足迹。”
“一开始,我们觉得这个功能在年轻人社区里应该不会受到太多关注。”B站纪念账号运营人员小八(化名)说。然而,现实超乎想象。很快,纪念账号视频的弹幕和评论区便写满了B站网友对逝者的缅怀、祝福,以及珍爱生命、过好此生的感悟。一些用户向运营人员反馈,说自己由这个功能开始关注数字遗产问题。
该功能上线后,B站还涌现出一些收录、整理纪念账号的UP主,“纪念账号收录君”便是其中一位。
“最初用视频动态收录纪念账号,后来考虑到对观看者的心理影响,便在2021年清明节期间改为用表格收录。”“纪念账号收录君”提及的这个表格,详细记录了170多个纪念账号,在表格的评论区里,网友们纷纷分享经历、追忆逝者。
随着纪念账号的运营,运营团队逐渐看到了用户们不同的需求:有人想要“保存和继承”,也有人想要“删除或注销”。
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网络平台妥善处置个人网络账号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因为涉及账号主体的人格权、隐私权,数字账号能否被继承、如何被继承一直存在争议。
“数字遗产分为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两类,其继承涉及平台管理者、逝者和继承者等多方主体。”成素梅认为,“无形数字遗产的继承怎么才能不侵犯逝者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不侵犯与逝者相关的他人的隐私?这就出现了一个隐私链的问题。”
中华遗嘱库创始人、律师陈凯告诉记者,中华遗嘱库目前保管的遗嘱中,已有人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写下了对数字遗产的安排,但在未来执行时可能会面临现实难题。比如,在用户与部分网络平台签订的网络协议中,用户只享有网络账号的使用权,账号所有权仍归属于平台。这类数字账号,仍是一类无处安放、无法继承的数字遗产。
数字遗产可以成为逝者不被世界遗忘的凭证,但另一方面,数字用户也应当享有自己在网络世界的“删除权”和“被遗忘权”。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已经覆盖了太多维度,它的后向价值并非局限于个人。”小八表示,“国家相关政策越来越完善的同时,我们会进一步完善用户可选择的个人信息处理方式。”
3.让数字遗产继承有法、存续有情
2021年底,出生于1998年的晓娟偶然了解到“微信遗嘱”,便试着打开了中华遗嘱库“幸福留言”微信小程序。小程序首页画着一只红色的邮筒,旁边写着“幸福留言——给未来的慢递”。晓娟感到很新奇,便饱含深情地写下了深藏心底的期待,“像写生日愿望一样写了份‘微信遗嘱’”。
几天后,中华遗嘱库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晓娟,告诉她“微信遗嘱”只是一种情感表达,不具备法律效力,建议她对名下财产立一份正式遗嘱。晓娟是家里的独生女,在广州从事新媒体工作。她名下除了有一套父母为其购置的房产,还有工作后在微信、支付宝里的存款和一些虚拟财产。
晓娟办理了一份正式遗嘱,觉得心里轻松很多,“更放心了,工作、生活、旅行都更安心”。
根据最新发布的《2021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中华遗嘱库去年接待的90后、00后立遗嘱人分别为1204人、223人。与其他年龄段人群不同的是,虚拟财产几乎为90后、00后立遗嘱时的必选项,较为常见的有网络平台理财、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网络店铺等。
这背后,是年轻人生死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并不忌讳谈到死亡,反而认为提前考虑‘身后事’是为了更认真地生活、对自己和亲友负责。”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登记中心咨询顾问高云龙说。
在中华遗嘱库,有人写下: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创办了微信公众号,如果自己发生意外,公众号转交给朋友,请他继续完成共同的“小目标”;有人表示,自己去世后要把游戏账号、游戏装备全部转交给游戏里的“公会会长”……
高云龙分析,这些年轻人在网络空间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寄托了许多真实情感,“在虚拟世界里扮演的角色也是年轻人重要的人生角色之一,他们希望传承下去”。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民法典为我国民众数字化生活的行为规制和权利保护提供了一定的制度基础。”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研究中心主任李俊表示,“随着世界范围内数字化生活程度的进一步加深,需要构建系统性、立体化的法律调控体系,更好地为数字化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要在立法层面就‘虚拟财产’或‘数字化遗产’这类信息化时代新型权利予以明确。其次,要在网络平台管理中增加对涉及数字遗产继承行为的引导,并与相关法规的完善相配合。最后,要加强法治宣传,让民众更清楚地认识数字权利,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切实享受此类权利。”李俊建议。
(本报记者 王美莹 靳 昊 本报通讯员 杜克成)
项目团队:
本报记者 王美莹、靳昊、王金虎、王斯敏
光明网记者 李方舟、李宜蒙 本报通讯员 杜克成、陈洁
数字遗产:在“云端”留住爱与记忆
身处网络时代,每个用户都留下了大量在线记录,对于逝者的亲友而言,如果能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继承此类“数字遗产”,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故人音容难再觅、只能“空堂坐相忆”的悲伤,增添一份温暖,留住一份记忆。
市民在中华遗嘱库北京服务中心抄写遗嘱。中华遗嘱库供图
【记者观察】
编者按
刚刚过去的清明节,人们纷纷以自己的方式追缅亲人、寄托哀思。身处网络时代,每个用户都留下了大量在线记录,对于逝者的亲友而言,如果能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继承此类“数字遗产”,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故人音容难再觅、只能“空堂坐相忆”的悲伤,增添一份温暖,留住一份记忆。
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让虚拟财产的继承有法可依。南京等一些地方也尝试开发“数字化生命遗产库”,为逝者转化并永久保存相关数字化信息资料。今天,如何看待数字遗产的意义与价值?怎样通过立法等方式正确回应数字时代的虚拟财产等继承需求?记者与您共同关注。
“云端”生活时代,互联网承载着许多“数字移民”“数字原住民”的生活足迹、思想轨迹、情感印记。随着现实生活与网络世界越来越密不可分,有人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去世后,他的虚拟财产、数字账号、网络足迹等该如何处置?这些数字遗产能否被继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施行及社会各界的相关探索,答案正在逐渐显现。
1.生者与逝者之间的“数字化纽带”
在32岁扬州基层公务员蔡骁(化名)的抽屉里,一个钥匙形U盘静静地躺了三年之久。U盘里存放的,是他堂妹生前的照片。
“妹妹因为车祸意外去世,人是一下子没的,家人情感上都接受不了。”蔡骁说,“得知消息后,我赶到重庆取回了她的一些遗物,拷了一些她存在云盘中的照片。”对亲人们来说,这个U盘不仅储存着逝者的数字遗物,更装着沉甸甸的不舍和思念。
数字遗产联结生者与死者的形式,还有很多。
一帧一幕,让美好过往永驻心间。2019年,南京市开发了“数字化生命遗产库”,将逝者生前的简历、文字与影像等转化为数字化信息资料,通过云空间技术永久保存。这种方式可用于大众追缅英烈、表达哀思,也为普通人提供“人生传记”数字化服务。
一言一语,书写深沉的爱意与思念。2008年,无锡电视台主持人魏笑不幸因车祸去世,她的父亲魏开诚含悲续写女儿的新浪博客“丛中笑”,这一写就坚持了十多年,文中满是对爱女的怀念与诉说……
网络时代,每个用户都留下了大量在线记录,甚至塑造了虚拟世界的“数字灵魂”。在许多人看来,如果亲友能通过合法渠道与这些线上遗产再次联结,用以缅怀追忆,无疑是温暖人心的。
然而,不同看法也现实存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成素梅提示:“以数字化形式让逝者的音容笑貌保留下来,乃至在元宇宙中与亲人重新会面等形式,也可能加重继承者的痛苦,必须全面考虑。”
2.网络平台的温情纪念与“继承困局”
2020年年底,B站(哔哩哔哩)平台上线纪念账号功能。在取得离世用户的直系亲属确认和同意后,该账号会被列为纪念账号,下方出现灰色小蜡烛及文字:“请允许我们在此献上最后的告别,以此纪念其在哔哩哔哩留下的回忆与足迹。”
“一开始,我们觉得这个功能在年轻人社区里应该不会受到太多关注。”B站纪念账号运营人员小八(化名)说。然而,现实超乎想象。很快,纪念账号视频的弹幕和评论区便写满了B站网友对逝者的缅怀、祝福,以及珍爱生命、过好此生的感悟。一些用户向运营人员反馈,说自己由这个功能开始关注数字遗产问题。
该功能上线后,B站还涌现出一些收录、整理纪念账号的UP主,“纪念账号收录君”便是其中一位。
“最初用视频动态收录纪念账号,后来考虑到对观看者的心理影响,便在2021年清明节期间改为用表格收录。”“纪念账号收录君”提及的这个表格,详细记录了170多个纪念账号,在表格的评论区里,网友们纷纷分享经历、追忆逝者。
随着纪念账号的运营,运营团队逐渐看到了用户们不同的需求:有人想要“保存和继承”,也有人想要“删除或注销”。
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网络平台妥善处置个人网络账号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因为涉及账号主体的人格权、隐私权,数字账号能否被继承、如何被继承一直存在争议。
“数字遗产分为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两类,其继承涉及平台管理者、逝者和继承者等多方主体。”成素梅认为,“无形数字遗产的继承怎么才能不侵犯逝者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不侵犯与逝者相关的他人的隐私?这就出现了一个隐私链的问题。”
中华遗嘱库创始人、律师陈凯告诉记者,中华遗嘱库目前保管的遗嘱中,已有人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写下了对数字遗产的安排,但在未来执行时可能会面临现实难题。比如,在用户与部分网络平台签订的网络协议中,用户只享有网络账号的使用权,账号所有权仍归属于平台。这类数字账号,仍是一类无处安放、无法继承的数字遗产。
数字遗产可以成为逝者不被世界遗忘的凭证,但另一方面,数字用户也应当享有自己在网络世界的“删除权”和“被遗忘权”。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已经覆盖了太多维度,它的后向价值并非局限于个人。”小八表示,“国家相关政策越来越完善的同时,我们会进一步完善用户可选择的个人信息处理方式。”
3.让数字遗产继承有法、存续有情
2021年底,出生于1998年的晓娟偶然了解到“微信遗嘱”,便试着打开了中华遗嘱库“幸福留言”微信小程序。小程序首页画着一只红色的邮筒,旁边写着“幸福留言——给未来的慢递”。晓娟感到很新奇,便饱含深情地写下了深藏心底的期待,“像写生日愿望一样写了份‘微信遗嘱’”。
几天后,中华遗嘱库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晓娟,告诉她“微信遗嘱”只是一种情感表达,不具备法律效力,建议她对名下财产立一份正式遗嘱。晓娟是家里的独生女,在广州从事新媒体工作。她名下除了有一套父母为其购置的房产,还有工作后在微信、支付宝里的存款和一些虚拟财产。
晓娟办理了一份正式遗嘱,觉得心里轻松很多,“更放心了,工作、生活、旅行都更安心”。
根据最新发布的《2021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中华遗嘱库去年接待的90后、00后立遗嘱人分别为1204人、223人。与其他年龄段人群不同的是,虚拟财产几乎为90后、00后立遗嘱时的必选项,较为常见的有网络平台理财、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网络店铺等。
这背后,是年轻人生死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并不忌讳谈到死亡,反而认为提前考虑‘身后事’是为了更认真地生活、对自己和亲友负责。”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登记中心咨询顾问高云龙说。
在中华遗嘱库,有人写下: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创办了微信公众号,如果自己发生意外,公众号转交给朋友,请他继续完成共同的“小目标”;有人表示,自己去世后要把游戏账号、游戏装备全部转交给游戏里的“公会会长”……
高云龙分析,这些年轻人在网络空间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寄托了许多真实情感,“在虚拟世界里扮演的角色也是年轻人重要的人生角色之一,他们希望传承下去”。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民法典为我国民众数字化生活的行为规制和权利保护提供了一定的制度基础。”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研究中心主任李俊表示,“随着世界范围内数字化生活程度的进一步加深,需要构建系统性、立体化的法律调控体系,更好地为数字化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要在立法层面就‘虚拟财产’或‘数字化遗产’这类信息化时代新型权利予以明确。其次,要在网络平台管理中增加对涉及数字遗产继承行为的引导,并与相关法规的完善相配合。最后,要加强法治宣传,让民众更清楚地认识数字权利,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切实享受此类权利。”李俊建议。
(本报记者 王美莹 靳 昊 本报通讯员 杜克成)
项目团队:
本报记者 王美莹、靳昊、王金虎、王斯敏
光明网记者 李方舟、李宜蒙 本报通讯员 杜克成、陈洁
声明: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